歐美綜合亞洲日韓精品區考場紀律
1、考試一律在指定時間和考場內進行。
2、學生應試時必須攜帶學生證,必要時需辦理準考證,以備查對;丟失學生證者,在考試之前必須攜帶本人照片到所在學院(直屬系)辦理學生身份證明。學生身份證明上必須貼上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蓋學院(直屬系)的公章。無任何證件者不準參加考試。
3、學生應提前十分鐘進入考場??荚囬_始30分鐘以后不準再進入考場,逾時以曠考論。試卷發出30分鐘,方可交卷離場;特殊考試按有關規定執行。
4、服從監考教師安排,按監考人員要求就坐。
5、帶入考場的書包、書籍、筆記紙張等一律按監考教師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;不準在桌子上亂寫亂畫。
6、考試中途不得離開考場(提前交卷者除外)。在考場上患急病、突發病不能堅持考試者,征得監考教師同意后,應立即赴校衛生所急診就醫,憑當日醫療證明到學院(直屬系)及教務處辦理緩考手續,不需休假者不得緩考。
7、學生不得把手機、傳呼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場。
8、學生答卷時不得互借文具、計算器、計算用圖表等。
9、離開考場前不得與他人交談,有疑問應舉手,請求監考教師解釋(只限于試題印刷不清)。
10、按監考教師指定的方式交卷。交卷、收卷過程應保持安靜,不得與他人說話。離開考場前不得與他人交談。
11、對于下列違紀的考生,監考人員應給予警告和及時糾正;對不聽勸告及嚴重違紀者、作弊者,令其推出考場,取消其考試資格,該科成績以零分記。
12、如有違紀或作弊行為,按《歐美綜合亞洲日韓精品區關于處理考試違紀或作弊的規定》處理。
13、本紀律由教務處負責解釋。